天天热推荐:孙国友与断水矿场的恩怨:曾因非法占地,法院判矿场赔偿727万

时间:2023-03-29 17:14:46       来源:西游记者


(资料图)

近日,被誉为“当代愚公”的治沙人孙国友下跪求水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相关报道显示,2003年孙国友在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承包了万亩荒沙滩,植树治沙,但当地的双马煤矿破坏了他这处林场的水源。煤矿曾承诺3月27日向林场供水,但未能兑现,导致他情绪崩溃跪地。

根据调查,给林场断水的矿场名为“双马煤矿”,隶属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裁判文书网上有记载,早在数年前,孙国友与矿场就曾因非法占地一事,对薄公堂。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孙国友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过一审民事判决。

判决书显示,原告孙国友为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马家滩村荒沙地承包方,从2003年起就承包马家滩村万亩荒沙地从事治沙植树,承包期为50年。2008年起,被告的双马煤矿项目在未办理采矿等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原告的承包地从事开矿及其他改变土地用途等非法行为。其毁坏结果,造成原告承包林地千亩被破坏,大量林木被毁坏。

故孙国友向法院申请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54.99万元;2、判令被告以754.99万元为本金支付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占用赔偿款期利息;3、本案诉讼费及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经过法院审理,被告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占用原告孙国友林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727.54万元;并赔偿原告孙国友已支付的评估鉴定费9.25万元。

随后不久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宁01民初535号判决第一项即"被告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占用孙国友林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727.54万元"的决定。

另外,经查询发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在2017年,还曾因废水超标排放,被银川市环境保护局罚款2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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