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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区别为:计算对象不同、计算时间不同、及时性不同。
2、一、计算对象不同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3、2、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按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明细分类核算时,以各批材料收入数量和上批结余材料数量为权数,计算材料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4、二、计算时间不同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
5、2、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每购进一批材料需重新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据以作为领用材料的单位成本。
6、三、及时性不同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较大的差异。
7、2、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差异较小。
8、加权平均法公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
9、移动加权平均法公式: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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