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苍南县龙港水果批发市场属“三合一”无证市场,安全隐患突出,乱搭乱建、“脏、乱、差”现象严重。为提升城市形象,切实维护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经营户(指押金单或集资单实际持有人)合法权益,结合该市场具体情况,决定启动终止商铺经营使用权签约活动,现将市场关闭、签约、腾空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市场关闭时间及相关事项
1.关闭时间:2023年5月25日17:00
2.市场关闭前,停止市场经营活动,允许搬离市场内财物,禁止囤积货物及其他附属物件输入。
二、签约、腾空期限
签约日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5日(工作时间内)。
腾空截止日:2023年5月25日17:00
在该日期前完成所有财物转移清空,由项目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腾空验收并出具腾空验收单。
三、签约地点
龙港市镇前路479号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660085
四、终止经营使用权补偿及奖励规定
1.终止经营使用权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助177000元/间,包含各项全部经济损失。
2.押金依据凭证按实际金额退还。
3.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终止原苍南县龙港水果批发市场商铺经营使用权协议书》的,给予按期签约奖励50000元。
4.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终止原苍南县龙港水果批发市场商铺经营使用权协议书》并搬迁的,享受搬迁补助3000元。该项目补助对象为《终止原苍南县龙港水果批发市场商铺经营使用权协议书》签订时间节点的商铺实际经营人。存在商铺转租情况的,经营户与实际经营人自行协商处理。
5.经营户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腾空并经验收的,享受腾空补助3000元。
6.实际经营人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终止经营使用行为并搬迁的,龙港市菜篮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单方对商铺内货物进行搬离腾空。
7.经营户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约的,不再享受签约奖励、搬迁补助及腾空补助。龙港市菜篮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与实际经营人协商一致,向实际经营人发放3000元搬迁补助后,商铺由龙港市菜篮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龙港市菜篮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菜篮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 一审/林细仲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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