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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廖睿灵)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今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约占总发电装机的49.6%。“51.9%左右”的目标,意味着今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首次超过50%。
指导意见明确,能源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同时,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供应保障能力将持续增强。指导意见指出,今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7.5亿吨标准煤左右,能源自给率稳中有升。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较快上产,煤炭产能维持合理水平,电力充足供应,发电装机达到27.9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3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3.1亿千瓦左右。
根据指导意见,今年将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此外,增强区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建设金上―湖北、陇东―山东、川渝主网架等特高压工程,推进宁夏―湖南等跨省区输电通道前期工作,增强跨省区电力互济支援能力。完善油气“全国一张网”,重点建设中俄东线南段、西气东输三线中段、西气东输四线、川气东送二线、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等重大工程。积极协调保障重点地区煤炭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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