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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丁怡婷)为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自愿组织优选不超过1个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地方政府及农民积极性高,特别是现有支持政策完备、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经评估具备试点县建设条件的,分批公布名单,开展试点县建设。
根据《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农村智慧用能水平;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提升清洁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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