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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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方略】
编者按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解读各级部门出台的人才新政,展示各地方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成果,讲述当代科研人才的奋斗故事,从今日起,本报人物版改版为人才版,推出“人才方略”“用好第一资源”“奋进者”等栏目,分析育才、引才、用才的典型案例,分享创新工作方法,为新时代科技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减负行动3.0”出台前经过了扎实的前期调研,把近一阶段青年科研人员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在政策层面落到了实处。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青年科研人员减负,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他们把主要精力聚焦科研工作的政策保障。
“不到35岁就可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科技部的重点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这个起点非常高,对于他们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仰大勇表示,前不久该院的一些年轻教师申请到了针对青年科研人员的重大科研项目。
不只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年轻人,如今在全国还有很多青年科研人员,他们都享受到了国家释放的政策红利。2022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这意味着,面向科研人员的减负行动已经迈向了3.0时代。通过给青年科研人员更多挑大梁的机会,充分激发他们的创新潜能与活力。
近日,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时也再次强调,要以人为核心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确保改革红利直达一线。推动“减负行动”举措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非科研负担。
“以前财务上的事是让我最挠头的,各种票据整理、签字、报销,每次不折腾个三四周都解决不了,太牵扯精力了。”仰大勇回忆起7年前刚回国工作时的情形,无奈地摇了摇头。
像财务报销这类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其实给青年科研人员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特别是很多繁杂的事务性工作都落在了刚入职、资历浅的年轻人身上,让他们不胜其扰。
为了能让青年科研人员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上,而不再被事务性工作所累,近几年我国不断出台各种政策给他们做“减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邓仲良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18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以下简称“减负行动1.0”),直指“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突出症结。
“减负行动1.0”效果明显。“如今,财务工作可以全部在线上进行,申请、审批、报销一天内就能够完成,再也不会出现因为流程繁琐、实验材料采购不及时而影响科研进度的情况了。”仰大勇感叹道。
2020年10月,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减负行动2.0”),在深化“减负行动1.0”的基础上,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等方面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持续发力。
“同时,‘减负行动2.0’进一步解决了广大科研人员反映的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等突出问题,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政策制度环境。”邓仲良补充道。
值得注意的是,“减负行动1.0”和“减负行动2.0”都特别对青年科研人员予以了大力的保障支持。“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有90%以上的重点专项设立了青年科学家项目,2021年支持了300多个青年科学家团队。
寒假前夕,《天津大学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在校内抓紧落地,其旨在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为青年科研人员增机会,助力他们挑大梁,让他们加速成长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实施办法》是天津大学为落实“减负行动3.0”而制定的。“通过政策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能让他们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邓仲良认为,这正是“减负行动3.0”出台的目标所在。
在挑大梁方面,“减负行动3.0”明确提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在增机会方面,则主要是推动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基金等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明显感到国家科研项目的科研基金审批速度加快了。前不久,我申请的一个国家社科基金,从科研立项通知到科研资金到位,仅用约一个月的时间。”邓仲良在日常工作中感到了明显的变化。
天津大学则把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梳理成体系。“我们学校将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分为三个层次。”天津大学科研院院长王天友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道,学校制定政策,通过梯次培育,对青年科研人才给予持续支持,逐步将其培养成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除了增加支持外,“减负行动”还在持续深化中。“减负行动3.0”在减考核和保时间上提出,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项目考核评价中建立尽职免予追责机制;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等明确举措。
“学校也将把减考核和保时间落到实处。” 天津大学科研院常务副院长符银丹介绍道,在落实减考核方面,天津大学推动按照实际贡献认定科研业绩,青年科研人员在参与体量较大的横向科研项目时,可以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分工进行单独立项、立卡。在落实保时间方面,天津大学对常见业务进行了科学评估和精准优化,科研印鉴平均办理周期减少了1.2个工作日,科技合同平均办理周期减少了1.8个工作日;将技术合同认定等政府服务引入校园,极大提高了办理效率。与此同时,该校开发了智慧科研管理决策支撑平台,实现了科研数据定点推送和使用,加强了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减负行动3.0’出台前经过了扎实的前期调研,把近一阶段青年科研人员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在政策层面落到了实处。”邓仲良认为,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青年科研人员减负,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他们把主要精力聚焦在科研工作上的政策保障。
“不过,从科研成果产出的规律来看,一个好的成果不可能靠闭门造车、单枪匹马就可以产出的,很多研究工作都需要一定时间积累,同时需要从多层面进行论证,因此团队的力量必不可少。”邓仲良表示,下一步的“减负”政策,可以在强化成果署名方面,更加注重公平性,体现科研团队中每一个人的价值。
邓仲良还建议,青年科研人员不缺少创造力和旺盛的精力,但是在经验方面有所欠缺,如果能够得到学术“大咖”们一对一或者团队带头人的直接指导,将有助于他们少走弯路、更快速的成长。同时,这种“传帮带”的制度一旦形成,也可以良性循环下去,让良好的学风可以代代传承。
除此之外,虽然从国家到地方都在为科研人员“减负”,但是目前一些非学术性、不必要的“不合理负担”依然存在,甚至还可能出现了新的“变种”,这也需要及时通过后续的“减负行动”来查漏补缺。
相关专家表示,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进阶需要包容、宽松的环境。只有保障他们能够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才能充分激发其创新潜能与活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减负行动”,确保改革红利直达一线,从多方面为青年科研人员赋能。